相关机构及人员: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认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制定了《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目前已完成文件征求意见稿,现于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该文件有修改建议或意见,请填写附件中的意见征询表,并于2013年1月24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联系人:张明霞电话:010-67105334Email:zhangmx@cnas.org.cn附件:1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编制说明
2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3 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