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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京举行
作者:cnas  文章来源:cnas  点击数3082  更新时间:2006/11/30 10:40:54  文章录入:本站  责任编辑:本站

11月28日,第五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科技部副部长李学勇、建设部副部长黄卫、铁道部副部长卢春房、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娄勤俭、农业部总经济师张玉香、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海关总署副署长龚正、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民航总局副局长王昌顺、林业局党组成员江泽慧、食药监局副局长吴浈、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认证认可协会会长王凤清出席会议,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主持会议。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国家认监委第二届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部分专家委员也参加了会议。
    李长江局长首先代表国家质检总局向各成员单位表示欢迎。他说,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认证认可工作还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下一步最突出的任务就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证工作的有效性。要在有效性上下工夫,就必须明确五个“统一”,即统一管理,共同推进;统一政策,分头落实;统一标准,严格实施;统一目录,分别执行;统一协调,形成合力。通过这五个统一,进一步提高认证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认证质量。李长江局长同时指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认证工作的服务性。认证工作是服务企业的有效手段,加强产品认证是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他说,要进一步增强认证工作的权威性。要建立高效、强有力的指挥系统,部际联席会议建立了统一的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互相配合,各负其责,今后,这项工作机制要继续加强。
    会上,孙大伟主任通报了2006年全国认证认可工作情况和2007年工作计划。他在讲话中说,今年以来,国家认监委以规范工作为切入点,加强监管,认证有效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认证认可工作在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他指出,通过强化基础建设,认证认可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在国际交流方面,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国际影响力和实质参与国际合作的有效性不断提高。
    孙大伟主任总结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五年来取得的宝贵经验:坚持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进行工作协调的指导思想;坚持服务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坚持“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重要原则;坚持改革创新的进取意识;坚持规范与发展并举的工作方针;坚持沟通交流、平等协商的工作作风。他还对各成员单位落实《认证认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做好明年工作提出了建议。
    还听取了2006年清理整顿非法认证专项活动情况的汇报、2006年我国认可工作情况和国际发展趋势的汇报,部分成员单位代表分别作了发言。
 
 
国际化的中国认可体系,中国化的认可实施体系
- 第五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听取我国认可工作情况和国际发展趋势的专题汇报
 
    11月28日,第五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按照国家认监委确定的会议安排,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长肖建华向会议作了我国认可工作情况和国际发展趋势的专题汇报,汇报内容摘要如下:
    一、国际认可发展情况
    关于国际认可发展情况,概括起来,有“两个特点、一个动向”。“两个特点”就是形成了成熟的国际互认体系和广泛的国际合作网络;“一个动向”是研究更新国际认可发展战略。
    关于两个特点之一:形成了成熟的国际互认体系。国际贸易,特别是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对合格评定与认可的国际互认不断提出了要求。为了适应这种要求,合格评定认可日益国际化,并逐渐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国际和区域的认可互认组织体系,其中,国际组织有国际认可论坛 (IAF)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在区域层次,有亚太区域的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和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欧洲区域的欧洲认可合作组织(EA),美洲区域的泛美认可合作组织 (IAAC)。这些国际和区域互认组织的共同目标是,促进全球贸易便利化,促进各国机构统一实施相关的国际标准,建立全球合格评定认可的互认制度,为成员国认可机构的发展提供支持。经过多年的发展,一个成熟的国际互认体系已经形成。
    关于第二个特点:形成了广泛的国际合作网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际认可体系与国际贸易体系、国际标准化体系密切互动,IAF/ILAC两个国际认可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TBT)委员会建立了信息联系,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二是非政府性的国际合格评定制度依托国际互认的认可体系平台,为相关的国际合格评定制度提供能力保障,比如:全球食品安全行动计划(GFSI)、欧洲良好农业规范(EurepGAP)、国际森林认证承认计划(PEFC)等国际性认证制度都要求相关的认证机构取得IAF国际互认的认证机构的认可资格,作为信任相应认证证书的基本条件。三是政府间市场准入的合格评定互认采用国际互认的认可体系平台,比如: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APEC)的电子电气产品互认制度EEMRA,欧盟的CE标志合格评定指定机构,一些国家政府间双边自由贸易谈判的合格评定互认,都在合格评定能力保障方面采用了国际互认的国家认可制度作为基础。
    关于一个动向,就是研究更新国际认可发展战略。最近,国际认可论坛正在组织研究更新相关的国际认可发展战略,主要原则是,要加强与认证认可最终用户的联系,要关注认证结果,要深化对认证机构的认可要求,要加强对认证机构的认可监督,要加强国际同行评审与监督,要加强对跨国认可与跨国认证的监督等,进一步提高各国认可与认证实施的一致性和有效性。2007年,国际认可论坛将在美洲、亚洲和欧洲先后分别各召开一个专门的研讨会听取意见,亚洲的研讨会将在中国召开,体现了中国在国际认证认可界的重要地位。
    二、我国认可工作情况
    我国认可工作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国际化的中国认可体系,二是中国化的认可实施体系。具体来讲,可以概括为:“一个组织体系、两个发展阶段、 三个主要特点、四点工作情况”。
    一个组织体系,就是今年在整合原有认可机构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以统一的认可机构名称、统一的认可徽标开展各类合格评定认可工作,包括认证机构认可、实验室认可和检查机构认可整合成立统一的认可委员会,是国家认监委根据国际认可发展趋势做出的一个战略决策。近年来,国际认可界有两个重要的发展,一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了统一的认可机构国际标准,二是统一国家认可机构成为国际发展趋势,特别是欧盟要求所有成员国在合格评定认可方面不能存在国内多个认可机构竞争的体制。中国整合成立统一的认可委员会,国际认可合作组织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国际认可论坛(IAF)主席致信CNAS王凤清主任表示:“新的认可体系结构将更加高效,并且与国际认可界的发展趋势相一致,我相信新的体系结构将有利于中国认可工作和相关合格评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我期待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将继续对中国的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工业界和合格评定界,以及IAF的活动做出更大的贡献”。
    两个发展阶段。这既是我国认可工作发展的两个阶段,更是我国认证认可工作总的两个发展阶段。以国家认监委成立为标志,之前,我国的认证认可工作处于分散管理状态,之后,也就是“十五”期间进入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阶段。2006年1月,国际认可论坛(IAF)主席这样评价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取得的进展:“自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以来,中国在认证认可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高效的发展,令国际认证认可界非常钦佩。”
    三个主要特点。一是认可组织体系的统一性与认可管理实施的广泛代表性和技术权威性相结合。具体体现在,第一,由政府部门、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服务对象、合格评定使用方和专业机构/专家等五个方面的代表组成了认可委员会的全体委员会,对认可制度的运行进行总体管理和监督;第二,认可委员会成立了五个专门委员会和数十个专业委员会,由来自各行业、各部门的900多名代表和资深专家通过这些委员会参与认可委员会有关工作的管理与技术支持;第三,认可委员会秘书处建立了由2000多名各行业技术评价人员组成的专家库,具体参与认可评审的实施工作。二是既遵循国际规则,又结合中国国情。具体体现在,第一,我们的认可准则采用了相应的国际标准,我们的认可规则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第二,我们的认可实施工作机制适应我国的国情特点,建立了一些中国化的认可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发挥认可专业作用,参与行政监管实施。近年来,认可委员会积极参与国家认监委组织实施的行政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包括参与技术方案制订、监督检查人员培训以及监督检查结果的技术分析,并且运用行政专项监督检查的信息,实施针对性的认可监督,充分发挥了认可在认证认可监管体系中的综合效能。
    四点工作情况。一是认可工作取得较快发展,主要体现在:认可工作覆盖了国际通行的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等三大门类共十四个认可领域,形成了门类功能比较齐全完整的认可制度,位于国际同行前列,此外,在认可与认证的规模方面,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产品认证、实验室认可都处于国际同行前列或领先水平,检查机构的认可规模在亚太地区也处于前列。二是认可约束机制不断得到强化,今年,按照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规范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的工作主题,认可委员会广泛组织研究和探索,着力创新方法和机制,制订分类管理方案、建立认可引导机制,明晰认可要求界限、增强认可警示机制,加强深度认可监督、强化认可退出机制,促进广泛社会监督、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关注最终认证结果、建立最终用户联系机制,这五项认可工作机制的建设,适应国际国内认证认可工作的发展形势,认可约束机制得到了一定的强化,对提高认证有效性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三是国际地位得到显著提高,目前,CNAS是IAF、ILAC、PAC 和 APLAC的全权成员,是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国际互认协议的签约方,我国认可的认证证书在其他37个签署多边互认协议的国家和经济体具有效力,CNAS是检测与校准实验室认可国际互认协议的签约方,我国认可的检测报告在其他55个签署多边互认协议的国家和经济体具有效力,我们还是检查机构认可国际互认协议的签约方。CNAS的代表担任了两届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主席,在亚太区域的认证机构认可区域合作中发挥了领导作用,CNAS的代表一直担任着国际认可论坛(IAF)执委、副总裁和互认委员会主席等重要职务,在IAF国际互认制度的组织管理中发挥着领导作用,CNAS的代表还担任着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执委和培训委员会主席等职务。四是认可结果得到广泛采用。如,认可制度为我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合格评定机构的能力保障;我国认可的检测报告和证书成为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南非、肯尼亚、土耳其等国家进口产品的必要凭证,可免于再次检测;《中华人民共和国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中都对实验室认可提出了要求,将实验室认可作为一种有效的能力保障手段。
    最后,肖建华秘书长对政府各部门一直以来对认可工作的支持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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