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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承认CNAS认可的玩具、儿童产品及消费品ISO17025实验室检测结果
作者:本站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091  更新时间:2007/4/10 14:19:25  文章录入:本站  责任编辑:本站

香港政府承认CNAS认可的玩具、儿童产品及消费品实验室检测结果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近日接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创新科技署来函,通报经CNAS认可的从事玩具、儿童产品、消费品等产品检测的实验室依据香港《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消费品安全条例》和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可被香港特别行政区创新科技署认定为“指定实验室(Approved Laboratory)”。
    《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第9(1)条和《消费品安全条例》第2条中明确规定,“指定实验室”是指获香港特别行政区创新科技署书面许可,对玩具、儿童产品及消费品进行检测的实验室。满足以下条件的实验室为“指定实验室”:
    (1)获香港认可机构HOKLAS认可的所有实验室;
    (2)与HOKLAS已签署互认协议(MRA)的其他认可机构所认可的所有实验室。如签署了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或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等相互承认协议(MRA)的CNAS认可的实验室。
    因此, CNAS鼓励获认可的从事玩具、儿童产品、消费品等产品检测的实验室,根据CNAS-R01《CNAS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可从CNAS网站“认可规范”栏目中下载)的有关规定,使用ILAC-MRA/CNAS联合标识和CNAS认可标识,以便使检测报告得到更广泛承认。
    需要了解以上详细信息,可直接联系香港特别行政区创新科技署进行询问。
    联系电话:(852)2829 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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