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列表

  没有公告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杭州共图实验室技术交流中心 >> 实验室认可 >> 文章正文
  [推荐]关于验收2008年能力验证项目暨征集2009年能力验证项目的通知           ★★★ 【字体:
关于验收2008年能力验证项目暨征集2009年能力验证项目的通知
关于验收2008年能力验证项目暨征集2009年能力验证项目的通知
作者:www.iso1…    文章来源:www.cnca.gov.cn    点击数:933    更新时间:2008/12/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认监委在2008年共组织了A、B两类22个能力验证项目,目前各项目已基本完成,国家认监委拟于2009年1月份对所有项目进行验收。同时,为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的实验室能力建设,国家认监委决定2009年在一些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现征集以食品、农产品、玩具、建工建材、出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等关键检验技术为重点的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现将2008年能力验证项目验收和2009年能力验证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8年能力验证项目验收要求
  1.上报技术报告
  2008年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请务必于2009年1月5日前将技术报告(文字和电子版)、组织实施能力验证的相关文件(第一、二轮通知、样品接收确认单、中期报告等)、所有参试实验室名单、初测满意结果实验室名单、补测满意实验室名单、补测后仍不满意和没参加补测的不满意结果实验室名单等材料报送认监委实验室部。
  2.认真做好总结验收
  国家认监委将于2009年1月派出专家组对11个A类项目进行总结验收,请有关单位做好验收准备。11个B类项目承担单位应将验收专家组名单报国家认监委审核批准。项目验收完成后,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专家意见,及时修改报告,并将最终报告电子版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3.颁发合格证书
  国家认监委将以公告形式公布22个项目满意结果实验室名单,同时印制《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合格证书》,各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验收后向这些实验室寄发此次能力验证合格证书(证书不收费)。
  二、2009年能力验证项目申报要求
  1.承担者的检测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所申报的检测项目具有重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曾参加过能力验证计划,熟悉能力验证计划的操作流程;
  4.每个单位限申报一个项目;
  5.申报单位填写《2009年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于2009年1月20日之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表格报送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评审管理处(2008年落选项目仍然可以申报)。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周 刚 郭 栋 010-82262770、82262733
  传 真:010-82260761
  电子邮箱:zhoug@cnca.gov.cn、guod@cnca.gov.cn
  附件:2009年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
文章录入:本站    责任编辑:本站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CNAS-CL03:2024《能力验证提
    着力推动校准实验室高质量发
    CNAS关于进一步简化认可变更
    关于印发《常态化疫情防控下
    关于修订《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关于发布CNAS-CL01-G004:20
    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关于发布和实施CNAS一CL01-G
    关于CNAS调整认可变更管理方
    关于做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Copyright©2002-2028 杭州共图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18号1404-1406室 电话:0571- 88022279 88023770 E-mail:info@iso17025.org.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浙ICP备16010867号